據杭州市中院11日新聞,歌手“東來東去”容留別人吸毒被判刑。
2019年1月23日至27日,原告人戴某某(藝名“東來東去”)、王某某在棲身的別墅內先后多次容留陳某等五人吸食由原告人戴某某供應的“開心水”(經鑒定含有甲基苯丙胺或者氯胺酮)、K粉(經鑒定含有氯胺酮)等毒品,其間,2019年1月26日晚至越日早晨,陳某在房間內吸毒,后逝世亡。
經鑒定,陳某切合氯胺酮、3,4-亞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毒物中毒致逝世。
2019年9月11日,杭州市余杭區人平易近法院閉庭審理原告人戴某某、王某某容留別人吸毒一案,原告人戴某某、王某某當庭認罪,法庭經審理后當庭宣判:
1、原告人戴某某犯容留別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并處分金人平易近幣二千元。
二、原告人王某某犯容留別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并處分金人平易近幣二千元。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黃頁 http://shuilihuanjinggonggongsheshiguanli.21beite.com博奕遊戲推薦: